议狱诗 其十二

奇邪效嚚讼,律案日以繁。遂逮见知法,复启告密门。

大臣不释滞,主者胡守文。君子高五听,胪情或见原。

匪贵发摘神,要使民无冤。

皇甫汸

(1497—1582)明苏州长洲人,字子循,号百泉。皇甫录第三子。嘉靖八年进士,授工部主事,官至云南佥事,以计典论黜。好声色狎游。工诗,尤精书法。有《百泉子绪论》、《解颐新语》、《皇甫司勋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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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云方作别,一霎转深秋。又报石源里,分杯剪烛幽。

蕉风动清响,诗雨释閒愁。惜未假身便,重兹雁背游。

姓氏不书高士传,形神自得逸人风。已传花洞将秦接,

更指茅山与蜀通。懒说岁年齐绛老,甘为乡曲号涪翁。

终朝卖卜无人识,敝服徒行入市中。

海燕频来去,西人独滞留。天边又相送,肠断故园秋。

出塞开牙帐,论兵启玉铃。

汉泉思白马,秦冢吊蒙恬。

族本西山大,声从渭北兼。

相如尝学剑,文士亦何嫌。

羸如蓐妇多忌,倦似田翁作劳。

玩具僧梳刖屦,欢悰丁尾龟毛。

林下晨鸡第一声,陇头残月伴人行。未知局促盐车下,老骥萧萧又几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