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赞(一六一一—一六八六),字在犙。新会人。俗姓朱。明思宗崇祯六年(一六三三),初入肇庆鼎湖莲花洞,翌年礼栖壑于蒲涧,剃染受具。以己事未明,遂度岭而北,遍参诸方。后归鼎湖,为二代住持,号草堂和尚。著有《木人剩稿》等百馀卷。清光绪《广州府志》卷一四一有传。
辟疆池馆,是谁剪、瓜步江流馀沚。放逐馀生双不借,重看水穷云起。
怪石㟏岈,孤亭窈窕,萝薜藏山鬼。行行且止,呼童为摘苍耳。
堪叹沧海桑田,洛阳金谷,转眼荆榛里。舞榭歌台真可惜,愁杀乌衣燕子。
百顷清潭,十围灌木,酮又生孙矣。故人携手,为言树犹如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