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传师(769-827),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。唐书法家。字子言。唐德宗贞元(785~805)末举进士,历太子校书郎、翰林学士、中书舍人、湖南观察使。宝历元年(825)入拜尚书右丞、吏部侍郎。工正、行、草,皆有楷法。朱长文《续书断》把它和欧阳询、虞世南、褚遂良、柳公权等并列为妙品。
大钧播群物,零茂归自然。默定既有初,不为智力迁。
籞寇导其流,仲任派其源。智愚信自我,通塞当由天。
宰世曰皋伊,迷邦有颜原。吾道诚一概,彼途钟百端。
卷之入纤毫,舒之盈八埏。进退得其宜,夸荣非所先。
朝闻可夕陨,吾奉圣师言。
荡荡夷庚,物则由之。蠢蠢庶类,王亦柔之。道之既由,化之既柔。
木以秋零,草以春抽。兽在于草,鱼跃顺流。四时递谢,八风代扇。
纤阿案晷,星变基躔。五纬不愆,六气无易。愔愔我王,绍文之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