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山城本孤峻,凭高结层轩。江气偏宜早,林英粲已繁。
馀滋含宿霁,众妍在朝暾。拂衣释簿领,伏槛遗纷喧。
深俯东溪澳,远延南山樊。归云纳前岭,去鸟投遥村。
目尽有馀意,心恻不可谖。朅来彭蠡泽,载经敷浅原。
春及但生思,时哉无与言。不才叨过举,唯力酬明恩。
美化犹寂蔑,迅节徒飞奔。虽无成立效,庶以去思论。
行复徇孤迹,亦云吾道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