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伸(1088—1156)字伸道,号友古居士,莆田(今属福建)人,蔡襄孙。政和五年(1115)进士。宣和年间,出知潍州北海县、通判徐州。赵构以康王开大元帅幕府,伸间道谒军门,留置幕府。南渡后,通判真州,除知滁州。秦桧当国,以赵鼎党被罢,主管台州崇道观。绍兴九年(1139),起知徐州,改知德安府。后为浙东安抚司参谋官,提举崇道观。绍兴二十六年卒,年六十九。《宋史翼》有传。伸少有文名,擅书法,得祖襄笔意。工词,与向子諲同官彭城漕属,屡有酬赠。有《友古居士词》一卷。 存词175首。
得谢荷休泽,消摇在岩阿。结庐庇风雨,樊圃搴藤萝。
塞坐古人书,日夕犹咏歌。追念少壮日,玩愒亦已多。
兢兢事补塞,奈此迟暮何。美人百里内,邈若隔山河。
兴怀贻好音,缊藉三春花。报言慎芳岁,卷石崇巍峨。
冬之季月,月及上弦。太康书来,慰此皤然。并其成法,别为一书。
敏而有术,使我嗟吁。考其大指,官之楷模。官守其约,事总其要。
何弊不除,何隐弗照。如陛高台,俯视四旁。不持度量,是物可量。
挈裘之领,提纲之纲。维简维能,维能维精。维精维思,维思维诚。
既诚既明,既信既行。日有馀力,民亦閒暇。不肯顽恶,孰为欺诈。
不出一符,不遗一力。或将尔车,或负尔穑。四境之内,如云坌集。
一岁之事,先期以办。私无所扰,公无所患。至于盗贼,无处伏藏。
情既暴露,脱身奔亡。吏案可空,刑书可阁。俾尔室家,既安且乐。
岂唯太康,世蒙其业。凡百有司,皆来取法。勿毁其成,在彼后人。
勿有所嫉,勿摇勿倾。如川斯流,勿窒其行。美哉太康,不负厥官。
到官之日,坐席未安。所成者大,所及者远。何以加之,加于所勉。
又何加焉,不倦于终。遗之无穷,智者之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