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高树引秋蝉,空梁逝春燕。昨宵微雨集,重阴满僧院。
之子一来过,羁人共谈宴。秀采本沦漪,腴词复菁茜。
内秉金石姿,匪直情婉娈。稽古式芳躅,怀忠耿遐眷。
下上汉宋书,独怆武侯传。烦冤痛鹏举,轗轲钦履善。
流览未及终,风徽宛可见。汩余有同心,参差泪如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