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眇难揽镜,跛尤难穿履。赖有胡公菊潭水。信医言、断了重碧轻红,禁害杀,不遗高吟大醉。
古来稀七十,添许多年,赢得笺天致君事。莫问客去门前,金尽床头,留宝扇、御诗珍秘。畴昔慕、乖崖老尚书,到晚节依稀,有些儿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