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枕懒推篷,晖晖隙日红。未分天早晏,那辨岸西东。
风浪何为者,乾坤阿堵中。渔歌催我起,擘蟹送郫筒。
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晴檐荫虚白,夜灯耿阒寥。自怜声吾伊,亦复如闻韶。
越国启封后,余地连吴楚。
事著因一时,留名遂千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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剪纸作香香不灭,生绡画花花不涅。三年石练女娲心,一夕竹斑湘妃血。
秋风兰菊悴幽姿,松根澈泉无转移。天情地白长如斯,炯炯夜台相见时。
午夜空庭寂,心闲坐亦忘。
竹间风动静,云里月行藏。
惊鹊出幽树,寒螀语废廊。
瓯茶聊当酒,清气入诗肠。
一节三湘两载留,高怀宁羡子公谋。
由来奇士为时用,未信林泉得久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