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人笑跛奚蹩,我爱跛奚跛。
蚿虽百跂速,夔亦一足可。
履平疑屐絜,历险若箕簸。
立如鹭联拳,行类鳖跛丱。
形欹裙长前,肩胁鞲短左。
非斫涉寒胫,岂刖献玉踝。
附娄济水厄,哂郤构兵祸。
疢同哀骀佗,怒及赵女婐。
触屏屡思倚,守户每得坐。
戒奚勿躁步,世路方坎坷。
一事然乎否。忆宵来、朦胧枕上,南柯出守。碎语幽禽催梦醒,花影半楞还有。
喜床下、浊醪盈缶。一卷乌丝饶寄托,怪时人、只道填词手。
说诗者,固哉叟。
虎头骨相吾甘后。更何烦、君平季主,推辰算酉。但得千秋传好句,莺嘴啄花红溜。
也抵得、腰悬金斗。此意可怜还可笑,笑何年、碧海骖鸾走。
仙路杳,缘难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