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衡岳开南镇,郴江动北源。溪山元蕴淑,人物仰孤鶱。
雾豹非林鹿,风鹏变海鲲。雄才归贾谊,落第惜刘蕡。
揽辔追前哲,趋庭淑后昆。谈经毛氏屈,薄禄郑虔尊。
北斗瞻依共,春风笑语温。道方群小愠,义重士林敦。
珉璧谁能辩,行藏未易论。江流寒见底,秋月夜无痕。
坐懒窗前草,愁深梦里萱。望云归楚国,立雪忆程门。
潦倒悲长铗,恩知列厚坤。暗投皆按剑,无计欲攀辕。
古道荒蓁长,颓波裂地奔。鸿飞高燕雀,蝇污比蛛蚖。
江树浮南国,篱花满故园。青山期谢眺,古榻候陈蕃。
五柳清风在,三槐绿荫繁。临岐空有泪,惜别每惊魂。
雁落三湘莫,书传九曲原。莫辞深浅酌,不尽古今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