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亸粉偎烟,蘦脂映日。倦妆无力。半解明珰,依依镜波碧。
凉丛恋晚,偏暗付、飘蓬词客。愁寂。清簟梦回,阅篝香千息。
金鳌旧陌。携酒前踪,浮花浪痕藉。凭阑万感水国。
渺天北。几许锦鸳飞断,谁辨旧愁来历。剩翠盘残舞,怜取昔时颜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