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契阔千里别,恻怆难具言。
殷勤一宵语,愿子未即眠。
空堂灯火青,旅褐借僧毡。
劳劳一杯酒,不解道路寒。
经年相从乐,既别亦茫然。
人间事尽尔,聚散亦何叹。
但悲多难身,尚获朋友欢。
间关百忧中,一笑有万钱。
张子年未冠,已雄群少年。
巉巉坐我侧,紫眸秀双颧。
壮志激衰懦,清谈破愁煎。
天明即分散,奈此情悁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