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寺桥压雨,峰馆凌空,宛转相属。处处褰帘,一带小溪如玉。
幽恨不随流水去,离魂偏遇游丝触。爱村姬,任银瓶笑指,芳名原熟。
痛往事、存亡荣落,不意欢娱,此际能续。人到中年,怕听断肠新曲。
兴过难留头上黑,愁来且尽杯中绿。记岩西,抱花眠,夜深烧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