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恍兮惚兮,式玉式金。东来紫气,南极星临。仰之弥高,测之弥深。
恪恭尔仪,敦履璞沉。婆娑鸠杖,屏脱华簪。一廛招隐,不假长林。
一篇货殖,不碍素襟。松乔郁茂,桑柘留阴。振振之志,兰竹萧森。
于戏,迈德自身,化于佥壬。为猷孔臧,出话可箴。仪型于乡,帝曰往钦。
积善馀庆,天命口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