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一〇三三年至一一一〇五年,字子骏,钱塘人。生于宋仁宗明道二年,卒于徽宗崇宁四年,年七十三岁。工诗文。皇祐五年(公元一0五三年)进士,除知袁州萍乡系。历福建转连判官,主客郎中。出为变路提刑。建中靖国初,(公元一一〇一年)除知明州丐宫祠,以左朝议大夫提举洞霄宫,卒。骧著有文集十八卷,赋二十卷,均《宋史艺文志》并传于世。
忠端多名迹,可敬亦可爱。略观近入藏,此卷宜为最。
东洲与石洲,两跋已云备。乙盦为六诗,逸韵转奇肆。
我观书品论,迂谨有殊致。茂弘安石间,逸少乃其次。
正坐书掩名,钓戈等能事。学中七八乘,作书特未艺。
岂堪溷长者,曾不辨法意。作书莫作草,怀素尤为厉。
君实与明道,不草究何碍。时人解章草,黄谢若小异。
云间周思兼,独往擅妙诣。行草推觉斯,未老锋犹锐。
未若倪鸿宝,掩苏当抹蔡。缙绅惮小楷,率尔趁笔势。
一札才四行,大书那足贵。又与鸿宝书,持论主遒媚。
以此考所见,言行实不背。昔尝睹榕颂,隽拔有古味。
樟谳与千文,天壤或犹在。善书轻其书,小技故可愧。
荆公赋颜碑,语意绝相类。吾生无死所,偷活识前辈。
犹期树名节,何用托文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