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征衫春雨纵横,可曾湿得飞花透。知君念我,溪南徙倚,谁家红袖。
藉草成眠,簪花倚醉,狂歌扶手。叹故人何处,闻鹃堕泪,春去也、到家否。
说与东风情事,怕东风、似人眉皱。乱山华屋,残邻废里,不堪回首。
寒食江村,牛羊丘陇,茅檐酤酒。笑周秦来往,与谁同梦,说开元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