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此间良足乐,思蜀还瞿然。既恋善和书,亦念原氏阡。
以兹几踌踷,孤负卜居萹。我家旧吟社,近在孤山前。
连刘诸高士,清风定有传。重荷诸君意,为续城东缘。
他时倘几幸,得买阳羡田。不妨一岁中,来往三江间。
所忧二使君,远飞不我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