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青山恨万叠。蹙损双弯眉上叶。愁似蚕丝寸结。更怕听乱蛩,空阶啼月。
香消臂雪。剩绀纱和泪留箧。伤心处,挑灯不语,忍把旧情说。
凄绝。凤箫声咽。叹地下芳魂易灭。相思无限怅别。
尽抛却湘奁,玉环瑶玦。素娥明镜缺。早唱到霓裳断阕。
从今便,梦中相见,瘦影化秋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