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记海棠树底,芍药栏边,红豆联吟。傍晚妆初卸,更西窗剪烛,东阁谈心。
怜予鸿爪无定,几日便分襟。正社燕辞巢,子规啼恨,来往花阴。
遥岑。频眺处,祗竹院摊书,松径捶琴。许我新诗寄,从别时凝望,直到而今。
鸾笺一幅遥递,珍重等南金。愧报乏琼琚,缠绵枉自怀好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