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真赏非俗嗜,雅游知胜缘。百身化前佛,方丈纳诸天。
工以智自表,名由高益传。吴生擅粉绘,杨氏妙钧埏。
能事古未尽,希声今亦然。伻图观肖像,抚㢩置鸣弦。
理会均闻见,神交遗后先。衣冠若对面,山水欲忘年。
子墨台中妙,仙翁树下贤。新诗俱绝唱,尘土更馀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