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天下多忌讳,首尾一身畏。民人多技巧,奢淫终日炒。
利器转相誇,国家同怨嗟。禁之以法令,盗贼持柯柄。
使我介然知,所戒惟施为。大道甚夷,而民好径。好之在下,犹不可胜。
好之自我,民胡不应。必也其圣,无欲乃净。生之畜之,万物所命。
塞之闭之,光而不映。修之于身,天下以定。比于赤子,以柔握劲。
至精至和,卒如本性。是谓玄同,亲疏孰竞。闷闷醇醇,不可歌咏。
吾将从其后,与民相左右。根长而蒂久,能取复能守。
嗟兹家国母,是曰乾坤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