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西风暗剪荷衣碎,柔丝不解重缉。荒烟断浦,晴晖历乱,半山摇碧。
悠悠望极。忍独听、秋声渐急。更怜他、萧条柳发,相与动秋色。
老态今如此,犹自留连,醉筇游屐。不堪瘦影,渺天涯、尽成行客。
因甚忘归,谩吹裂、山阳夜笛。梦三十六陂流水,去未得。
我闻无量寿,世作天人师。
有祷必应感,如形影随之。
吾见盛德士,吏隐江之湄。
岩岩栋梁材,为桷岂所宜。
守道心自适,怡然见双眉。
何当日千里,整顿黄金羁。
嗟予拙无用,正坐千林姿。
荷兄独青眼,少雪群儿欺。
兰菊虽异芳,春秋莫予遗。
相逢一尊酒,驻马聊共持。
偶观香雾郁,彷佛初生时。
愿兄寿无量,登庸侍彤墀。
年年遇今日,酌酒共瑶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