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天气是为魂,地气是为魄。斯人所濩持,仗此双丸力。
石亦有时剥,金亦有时消。何况七尺身,百忧所感挠。
所贵学道人,神明长舂融。诸艰不能折,垂老或愈充。
堂堂人中虎,梦周志未衰。颠毛虽种种,犹思奋惊雷。
谁知骥且老,渐看鱼已赪。乃缘小违沴,遂致大摧零。
北阙何迢迢,西风正发发。登车三回首,屏营不可别。
永怀姑射神,尸居养天和。尊生良有术,身孰与世多。
怪石眠云,孤松偃盖。亭亭千尺连青霭。五粒曾沾仙掌露,一拳欲下南宫拜。
谪仙人,元是李,蟠根大。
伊吕功名方未艾。何事丹砂句漏外。邓禹封侯喜将届。
梦松之占今验矣,黑头堪羡风云会。紫泥书,丹山凤,衔来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