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女生藏深闺,未省窥墙藩。
上车移所天,父母为它门。
妾身虽甚愚,亦知君姑尊。
下床头鸡鸣,梳髻著襦裙。
堂上奉洒扫,厨中具盘餐,青青摘葵苋,恨不美熊蹯。
姑色少不怡,衣袂湿泪痕。
所冀妾生男,庶几姑弄孙。
此志竟蹉跎,薄命来谗言。
放弃不敢怨,所悲孤大恩。
古路傍陂泽,微雨鬼火昏。
君听姑恶声,无乃遣妇魂?
岩桂秋风南埭路。墙外行人,十里香随步。此是芗林游戏处。
谁知不向根尘住。
今日对花非浪语。忆昨明光,早辱君王顾。生怕青蝇轻点污。
思鲈何似思花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