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白下古聚落,种花成土风。贫者篱疏薄,富家栏槛重。
严曾盖甥舅,交友著我中。牡丹大盘盂,酴醾郁蛟龙。
走观仍折送,忆费诗酒供。今年百里外,此事不得同。
坐病风雨恶,因之怀二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