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问初秋明月,更一夕、十分圆。喜鸿雁行中,居然生子,眉目娟娟。
秪今年踰弱冠,遇生朝刚要赋诗篇。莫学汝家痴叔,蹉跎已傍中年。
博山风袅水沉烟。绛蜡照华筵。有檀板歌词,金樽劝酒,银甲弹弦。
阶庭旧时玉树,正朱颜绿鬓似神仙。丹桂不妨似窦,紫荆还见如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