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佶,生卒年不详。唐代诗人。字幼正、闰州延陵(今江苏省丹阳市)人。历任秘书监、刑部侍郎、谏议大夫、御史中丞,居官严正,所至有声。因疾辞官,卒于故里。封丹阳郡公。天宝六年及进士第。累官谏议大夫,坐善元载贬岭南。刘晏奏起为汴东两税使。晏罢,以佶充诸道盐铁轻货钱物使。迁刑部侍郎,改秘书监,封丹阳郡公,居官谨确,所在有声。佶天才赡逸,气宇清深,心醉古经,神和《大雅》,诗家老斫(音卓,指技艺精湛、经验丰富)。与刘长卿、窦叔向诸公皆莫逆之爱,晚岁沾风痹之疾,辞宠乐高,不及荣利。
三代日方中,为民破重昏。
既蚀复光融,孔孟道益尊。
古礼今则亡,陈编意犹存。
饮燕用觥筹,荐享羞羔豚。
瞿昙何为者,髡首徒实繁。
不饮非畏义,不杀非知仁。
举世昏不悟,跣足行荆榛。
胎祸产妖幻。与佛岐又分。
俗愚有罣误,吏议多深文。
怒言必溢恶,疑似恐不根。
黔首亦何罪,可悯不可嗔。
大道若返古,怪说难眩民。
帝民虎豹守,此语谁扣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