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04—1083)宋洛阳人,字彦国。仁宗天圣八年举茂才异等。庆历二年为知制诰,使契丹,力拒其割地之挟索,然许增岁币。三年,迁枢密使,与范仲淹等推行“庆历新政”。至和二年,拜中书门下平章事,务守成,号贤相。神宗问边事,曰“愿二十年口不言兵”。次年拜相。与王安石政见不合,出判亳州,复以抵制青苗法被劾降官。以韩国公致仕。卒谥文忠。有《富郑公诗集》。
淮之水,去悠悠,公逝矣,不我留。乘云至帝乡,上挟飞仙游。
俯视下土方,孰轸苍生忧。万金不惜济穷匮,古亦罕见今无俦。
淮之水,波湜湜,入人深,公之德。身荣章服维民则,子登甲科务学殖,夭之报施宁有极。
淮之水,流无已,公之名,垂后世。高风杳邈徒仰止,呜呼九原安得起,一为哀歌歌义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