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冠字宗臣,号双溪,东阳(今属浙江)人。绍兴二十四年进士。二十五年,为平江府府学教授,旋除国子录擢左宣议郎、太常博士,寻兼权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桧死,为撰谥议,称桧“光弼圣主,绍开中兴,安宗社与阽危之中,恢太平于板荡之后。道德先天地,勋业冠古今”后数日,以右正言张修等论罢。明年,又被论为秦埙假手驳放科名。孝宗时,许再试,复登乾道五年(1169)进士。绍熙初,知郴州,转朝奉大夫赐金紫致仕,年八十卒。有《双溪集》二十卷,《景物类要诗》十卷,词有《燕喜词》一卷。
过黎阳而遂西兮,烦嘉友之临饯。道踌躇而屡顾兮,忽背驰而不可挽。
幸介弟之勤我兮,守权舆其益坚。人情岂其恶逸兮,虑我脩涂之易倦。
粲高原与平隰兮,冰雪凛其同践。山负石以当径兮,泥飞屐以相溅。
喜招招以卬涉兮,又风涛之交战。几四载之皆乘兮,初不悟其巳远。
亦既降乎庐阜兮,县尹告以舟办。谋不主于云梦兮,果若大江之为限。
分渚陆之异遵兮,弟亦曰予将返。试往阅于千帆兮,前车近其当鉴。
挟忠信以临深兮,犹一觇而色变。爱我者于是而委去兮,吾然后知所恃之惟天。
宁戒惧之遂忘兮,托命于南公之鸡犬。舍亲戚与坟墓兮,初岂以易刍豢。
抑甚珍其所怀兮,每欲弃置而未忍。行四方以经营兮,膂力犹幸其可勉。
荆又用武之国兮,庶几少施乎吾辩。至天性之燥湿兮,盖终身陋巷而不厌。
非将老无闻之为病兮,且安往而不乐其贫贱。独夫人之信此兮,跂予望之而不之见。
秋兰何时其可致兮,聊以报乎足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