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志和(730年(庚午年)~810年?),字子同,初名龟龄,汉族,婺州(今浙江金华)人,自号“烟波钓徒”,又号“玄真子”。唐代著名道士、词人和诗人。十六岁参加科举,以明经擢第,授左金吾卫录事参军,唐肃宗赐名为“志和”。因事获罪贬南浦尉,不久赦还。自此看破红尘,浪迹江湖,隐居祁门赤山镇。其兄张鹤龄担心他遁世不归,在越州(今绍兴市)城东筑茅屋让他居住。史载唐肃宗曾赐他奴婢各一人,张志和让他们结婚,取名渔童和樵青。著有《玄真子》集。
能吏事深刻,商利谨毫釐。
俗吏趋期会,簿书自羁縻。
寥寥弦歌声,千古空余思。
还淳山水邑,令君丘壑姿。
邑民本无事,君亦何所为。
治已物自治,化行风荐移。
君复何所欲,读书常不足。
拄腹五千卷,插架三万轴。
曾未出毫芒,万室已蒙福。
堂东松竹林,昔时閟荒榛。
堂中灯烛光,昔时照红裙。
今何声吾伊,萧萧风雨晨。
问君有社稷,亦复有人民。
奈何独自苦。学道则爱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