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适(1150年5月26日—1223年2月21日),字正则,号水心居士,温州永嘉(今浙江温州)人,南宋著名思想家、文学家、政论家,世称水心先生。嘉定十六年(1223年),叶适去世,年七十四,赠光禄大夫,获谥“文定”(一作忠定),故又称“叶文定”、“叶忠定”。叶适主张功利之学,反对空谈性命,对朱熹学说提出批评,为永嘉学派集大成者。他所代表的永嘉事功学派,与当时朱熹的理学、陆九渊的心学并列为“南宋三大学派”,对后世影响深远,是温州创业精神的思想发源。著有《水心先生文集》、《水心别集》、《习学记言》等。
知名十小天,林屋当第九。题之为左神,理之以天后。
魁堆辟邪辈,左右专备守。自非方瞳人,不敢窥洞口。
唯君好奇士,复啸忘情友。致伞在风林,低冠入云窦。
中深剧苔井,傍坎才药臼。石角忽支颐,藤根时束肘。
初为大幽怖,渐见微明诱。屹若造灵封,森如达仙薮。
尝闻白芝秀,状与琅花偶。又坐紫泉光,甘如酌天酒。
何人能挹嚼,饵以代浆糗。却笑探五符,徒劳步双斗。
真君不可见,焚盥空迟久。眷恋玉碣文,行行但回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