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7—1103)成都人,字元钧,号净德。仁宗皇祐间进士。神宗熙宁三年举制科,对策枚数王安石新法之过,出通判蜀州。哲宗元祐初,擢殿中侍御史,首上邪正之辨,劾新党蔡确、韩缜、张璪、章惇等。累迁中书舍人,进给事中。哲宗亲政,知陈州。坐元祐党夺职,责衡州居住。徽宗立,复集贤殿修撰、知梓州,致仕。有《净德集》。
不信巫山女,不信洛川神。何关别有物,还是倾城人。
经共陈王戏,曾与宋家邻。未嫁先名玉,来时本姓秦。
粉光犹似面,朱色不胜唇。遥见疑花发,闻香知异春。
钗长逐鬟髲,袜小称腰身。夜夜言娇尽,日日态还新。
工倾荀奉倩,能迷石季伦。上客徒留目,不见正横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