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53—1135)南剑州将乐人,字中立,号龟山。神宗熙宁九年进士。调官不赴。先后师事程颢、程颐,杜门不仕十年。历知浏阳、余杭、萧山,改荆州教授。金人攻汴京,坚论严为守备,除右谏议大夫;又反对割三镇以乞和,兼国子监祭酒。指斥蔡京蠹国害民,力辟王安石之学。高宗立,除工部侍郎。以龙图阁直学士致仕,专事著述讲学。卒谥文靖。与游酢、吕大临、谢良佐号为程门四先生,又与罗从彦、李侗等同列南剑三先生。其学术后被奉为程氏正宗。有《二程粹言》、《龟山先生语录》、《龟山集》。
咸淳七年正二月,天灾人异何稠叠。
细推厥咎端有繇,孤臣未言先泣血。
日当丙子月当寅,湖州昆山有妖孽。
曹家产子威杀人,二首一身连骨节。
左首似爹右似娘,浑舍惊走趾欲折。
里胥不敢上其事,一州喧暄腾颊舌。
从来天子天下首,二首之占何待说。
我闻唐家仪凤年,的证端为今日设。
泾州之民有生儿,异干同躯不容裂。
是时武氏乘其夫,唐祚中微殆将灭。
圣朝家法与唐异,四星在天循轨辙。
咎在君阳非太阴,娲羿虽殊祸俱烈。
人妖示变未三旬,若月天灾来不辍。
粤从已亥至壬寅,据历雷声未当发。
胡为砰訇震天鼓,四日四夜声不绝。
上天威怒端有意,要使吾君用刚决。
夏竦奸邪致天变,仁皇感悟真明哲。
只凭霹雳一声雷,扫去有同汤沃雪。
后来高庙遵故典,汤相罢归同一诀。
奈何灾异过两朝,犹复留此大饕餮。
二首之儿四日雷,占虽不同应无别。
作诗会入五行传,谨勿流传取剠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