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948~1031)字明远,世为澶州清丰人,后徙彭门。除右司谏,知制诰,判尚书刑部。后又献斧扆慎刑箴、大顺审刑无尽灯颂凡五篇。累官工部尚书,集贤院学士。时修礼文之事,诏令多出其手。屡请老,以太子少保致仕。迥善吐纳养生之术,性乐易宽简,服道履正,历官莅事,未尝挟情害物。真宗数称为好学长者。卒,谥文元。迥著有翰林集三十卷,道院集十五卷,法藏碎金录十卷,及耆智馀书、随因纪述昭德新编各三卷,均《宋史本传》并传于世。
圣人千年始一生,黄河千年始一清。摄提以之而从纪,玉烛于是而文明。
东南可以补地阙,西北可以正天倾。浮鼋则东海可厉,运锸则南山可平。
众仙就朝于瑶水,群帝受享于明庭。怀和则韎任并奏,功烈则钟鼎俱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