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948~1031)字明远,世为澶州清丰人,后徙彭门。除右司谏,知制诰,判尚书刑部。后又献斧扆慎刑箴、大顺审刑无尽灯颂凡五篇。累官工部尚书,集贤院学士。时修礼文之事,诏令多出其手。屡请老,以太子少保致仕。迥善吐纳养生之术,性乐易宽简,服道履正,历官莅事,未尝挟情害物。真宗数称为好学长者。卒,谥文元。迥著有翰林集三十卷,道院集十五卷,法藏碎金录十卷,及耆智馀书、随因纪述昭德新编各三卷,均《宋史本传》并传于世。
良人早峨金豸冠,致身事主遭时艰。边人内犯烽烟起,从征一去不复还。
伟矣闺中未亡人,固穷志节金石坚。孤灯寒幌矢靡他,柏舟再续三百篇。
劬劬夙夜抚遗孤,箕裘旧业期有传。中丞位望光前烈,几经断织丸熊连。
镜鸾孤飞四十年,官原宿草迷寒烟。归去九泉重执手,此生端不负所天。
呜呼,夫死国兮妇死夫,忠贞两全谁与俱。铭章昭垂千百载,燕许大笔春秋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