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三年闲闷在余杭,曾为梅花醉几场。
伍相庙边繁似雪,孤山园里丽如妆。
蹋随游骑心长惜,折赠佳人手亦香。
赏自初开直至落,欢因小饮便成狂。
薛刘相次埋新垄,沈谢双飞出故乡。
【薛刘二客,沈、谢二妓,皆当时歌酒之侣。】
歌伴酒徒零散尽,唯残头白老萧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