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父母乾坤,予兹藐、安能绝物。怅回顾、蓬山路邈,江湖浪阔。
幸有芳情吟桔颂,偶存卮酒邀明月。笑吹沙、躄躠印泥涂,飘华发。
苌弘血,真成碧。嵇康灶,果堪息。感清晖恒照,砺我诗骨。
涓子琴心公独理,淮南桂树谁攀折。问姜斋、何事最关怀,立人极。
鳏茕心所念,简牍手自操。何言符竹贵,未免州县劳。
赖是馀杭郡,台榭绕官曹。凌晨亲政事,向晚恣游遨。
山冷微有雪,波平未生涛。水心如镜面,千里无纤毫。
直下江最阔,近东楼更高。烦襟与滞念,一望皆遁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