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帽影缁尘扑。记年时、天街试马,玉鞭香簇。几度销凝旗亭字,醉听春风旧曲。
又灞安、垂杨吹绿。昔日长条都攀尽,展吟笺、怕认莺花熟。
谁更写,梦华录。
君居洛下东头屋。寄闲情、裁云剪月,脆丝毫竹。不惜黄金空抛去,换酒鹴裘未足。
算剩得、珍珠一掬。千里烽烟家何在,唱新词、还替刘蕡哭。
窗雨暗,话银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