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淮风情舒舒,楚水日夜流。
风能驾吾帆,水可载我舟。
余归知几时,子望悬百忧。
念我兄弟寡,商参各殊州。
十年不一逢,会合何所由。
幸逢子来归,与我相慰投。
甥儿入吾牵,甥女出吾留。
子吾笑其间,贫不知可愁。
心如熙春阳,乐若醉酒酬。
忆我别子日,将行更逗遛。
泣恐伤子心,泪出仰目收。
别日才几时,别思日九秋。
心随西北风,目望东南楼。
主人仁且贤,怜我羁旅游。
晨粳玉炊香,暮酒金注瓯。
盘蔬罗春青,豆脯兼夕鱐。
为食岂不美,义咽不下喉。
要当归子同,半菽饱亦优。
始予志所学,义当望轲丘。
朅来与世评,众口忽起咻。
尝观世金朱,此道久已偷。
胡为不奋去,附世如赘旒。
而子亦待人,特以贫不谋。
参差两如此,偃蹇势略侔。
要当去引去,逸世出网罘。
遐追避世徒,子与侍巾裘。
吾将亦娶妇,力以石臼求。
贸田结归庐,种树屋四周。
子居课桑蚕,我出鞭耕牛。
教妻绩以筐,使儿饷东畴。
坐笑忘岁时,聚首成白头。
归乎当何时,诗以侑子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