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秉文(1159~1232)金代学者、书法家。字周臣,号闲闲居士,晚年称闲闲老人。磁州滏阳(今河北磁县)人。世宗大定二十五年进士,调安塞主簿。历平定州刺史,为政宽简。累拜礼部尚书。哀宗即位,改翰林学士,同修国史。历仕五朝,自奉如寒士,未尝一日废书。能诗文,诗歌多写自然景物,又工草书,所著有《闲闲老人滏水文集》。
(古有理王,能守清一以致无刑,故为《至理》之诗
一章三韵十二句)
理何为兮,系修文德。加之清一,莫不顺则。意彼刑法,
设以化人;致使无之,而化益纯。所谓代刑,以道去杀。
呜呼呜呼!人不斯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