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钢(一作纲)(一一八四~?),高宗吴后侄孙。光宗绍熙三年(一一九二)应童子试,时年九岁。宁宗嘉泰初通判临安府(《咸淳临安志》卷五○)。嘉定八年(一二一五)通判建康府。九年,除太社令(《景定建康志》卷二四)。事见《两朝纲目备要》卷二。今录诗三首。
侧江小屋香酒醅,出林缭径丛花栽。溪风暂过响修竹,岭雪未尽兼寒梅。
往游武昌值佳境,白云漫漫萦崔嵬。孙家旧事颇可见,樊山杳霭临钓台。
赤壁楼船不馀烬,属车豹尾空尘埃。埋名腐骨彼谁子,正见邱墟黄土堆。
三分割据亦徒话,今人尚为羞瓶罍。谢公伏令首佳句,游衍相与期江隈。
次山孟宰继有作,洼尊取饮摩苍苔。两公雄才又超拔,明珠照人眸睑开。
腾龙始知爪牙壮,掣鹰无复毛羽摧。腰金佩鱼见官秩,不似迁客谈象雷。
朝廷一入不得出,丘壑何事烦公来。南人歌声易慷慨,公诗感激成叹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