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钢(一作纲)(一一八四~?),高宗吴后侄孙。光宗绍熙三年(一一九二)应童子试,时年九岁。宁宗嘉泰初通判临安府(《咸淳临安志》卷五○)。嘉定八年(一二一五)通判建康府。九年,除太社令(《景定建康志》卷二四)。事见《两朝纲目备要》卷二。今录诗三首。
还因礼乐借登坛,力尽驱驰转更难。麾下虎符徵未合,匣中龙剑恨谁弹。
偏师欲奋长缨请,匹马能冲组练残。刲后杲卿空有舌,哭回弘演已无肝。
从他一蹶星同陨,留得孤忠璧自完。百粤风神开庙社,七闽精爽傍衣冠。
丹心日月天俱捧,紫气虹霓海并寒。为道鲸波诸稍戢,只今重译满长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