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506—1573)明松江华亭人,字元朗,号柘湖居士。与弟何良傅皆负俊才,时人喻为二陆。少笃学,二十年不下楼,藏书四万卷,涉猎殆遍。而困于场屋,以岁贡入国子监,当事者重其才名,授南翰林院孔目。好谈兵,以经世自负。在南都日与名人韵士相追随。妙解音律,躬自度曲,文酒过从,丝竹竞奋,人谓江左风流复见今日。后三年而去。后侨寓苏州,七十岁始归松江。有《四友斋丛说》、《何氏语林》、《何翰林集》。
婚礼始伏羲,俪皮定其制。薄物岂足重,所重在礼意。
踵事渐增华,六礼乃明备。百两咏周诗,文胜反滋弊。
俗见侈全厅,益失古人义。欧化近输入,文明寓调剂。
费省礼仪详,盛事期可继。我友柏秋君,数典从新例。
儿妇嘉礼时,会堂宾济济。我欲远观礼,筋力难自致。
聊寄诗一章,用祝螽麟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