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若琳,字淇筼,贵州开州(今重庆开县)人。举人。清道光十七年(1837)五月二十九日,以漳浦知县署台湾府抚民理番海防粮捕通判。曾任噶玛兰厅员,负责清釐地亩工作。十八年(1838)正月二十四日卸任,补澎湖通判。
英妙山东出,圭璋信国珍。灵篇秘海渎,宝剑动星辰。
擢桂因才隽,分曹以德邻。冥心谢流辈,倾意在交亲。
潘岳宦从拙,扬雄家素贫。河山聊发兴,簪绂暂随身。
丹地含香久,苍生掩泪频。圣情纡内郡,雅意用儒绅。
襟带幽并外,风烟灞浐津。建旌冲晓雾,鸣玉起行尘。
止解询遗逸,何须问近臣。燕巢公府静,草积射堂春。
故老皆扶杖,馀波尽饮醇。仪章从脱略,翰藻得情真。
嗟尔匡时器,怜予避地人。知名从白社,倾盖枉朱轮。
一以云霄隔,偏愁年鬓新。浮荣空自遣,良觌杳何因。
所企归钧轴,深渊有纵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