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若琳,字淇筼,贵州开州(今重庆开县)人。举人。清道光十七年(1837)五月二十九日,以漳浦知县署台湾府抚民理番海防粮捕通判。曾任噶玛兰厅员,负责清釐地亩工作。十八年(1838)正月二十四日卸任,补澎湖通判。
石台长老问公,本成都吴氏子,弃俗出家,手书《法华经》,字细如黑蚁,前后若一,将诵之万遍,虽老而精进不倦,胁不至席者二十有三年。
余来高安,以乡人相好,盖余懒而好睡,见之惕然自警,因赠之二小诗云。
法达曾经见老卢,半生勤苦一朝虚。
心通口诵方无碍,笑把吴鸾细字书。
〈蜀中藏经,往往有古仙人吴采鸾细书经卷,精妙可爱。
〉蒲团布衲一绳床,心地虚明睡自亡。
长伴空中月天子,东方行道到西方。
明经早登第,文采如凤麟。轩昂轶人群,际遇当昌辰。
手持三尺法,履历皆要津。雅操厉冰雪,冲襟盎阳春。
南京倚注重,北阙恩命新。鸣佩别琐闱,扬鞭出城闉。
眷我久同朝,临分意弥亲。赠行欲有言,缱绻难具陈。
所愿慎刑罚,钦哉服皇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