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若水(1093年-1127年),原名若冰,字清卿,洺州曲周县(今河北曲周县)水德堡村人。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,官至吏部侍郎,曾奉旨出使金国。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,怒斥敌酋完颜宗翰,不屈被害。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,谥忠愍。有《李忠愍公集》。徽宗宣和四年(1122年),为元城尉,调平阳府司录,济南府教授,除太学博士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年),为太常博士。既而使金,迁著作佐郎。使还,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。二年,从钦宗至金营,金人背约,逼钦宗易服,若水敌不屈残杀,时年三十五。
五驱龙虎节,一入凤凰池。令尹自无喜,羊公人不疑。
天归京兆日,叶下洞庭时。湘水秋风至,凄凉吹素旗。
丹旐发江皋,人悲雁亦号。湘南罢亥市,汉上改词曹。
表墓双碑立,尊名一字褒。常闻平楚狱,为报里门高。
峻伯青云姿,饰玉振鸣步。二十游京邑,兴文粲烟雾。
一出时贵倾,匪在戚与故。此道行世间,识者如其素。
岂不谐众欢,要睹中心慕。纾怀历下生,改辙遵广路。
雅郑辨已勤,况乃垂韶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