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若水(1093年-1127年),原名若冰,字清卿,洺州曲周县(今河北曲周县)水德堡村人。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,官至吏部侍郎,曾奉旨出使金国。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,怒斥敌酋完颜宗翰,不屈被害。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,谥忠愍。有《李忠愍公集》。徽宗宣和四年(1122年),为元城尉,调平阳府司录,济南府教授,除太学博士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年),为太常博士。既而使金,迁著作佐郎。使还,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。二年,从钦宗至金营,金人背约,逼钦宗易服,若水敌不屈残杀,时年三十五。
君诗如精金,入手知价重。
铸作鼎及鼒,所向一一中。
我如驽并骥,夷涂不应共。
难追紫蛇电,徒掣青丝鞚。
折胶偶投漆,异榻岂同梦。
不知清庙茅,可望明堂栋。
平生怜坡老,高眼薄萧统。
渠若有猗那,心肯师晋宋。
破琴聊再行,新笛正三弄。
因君发狂言,湖山春已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