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若水(1093年-1127年),原名若冰,字清卿,洺州曲周县(今河北曲周县)水德堡村人。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,官至吏部侍郎,曾奉旨出使金国。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,怒斥敌酋完颜宗翰,不屈被害。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,谥忠愍。有《李忠愍公集》。徽宗宣和四年(1122年),为元城尉,调平阳府司录,济南府教授,除太学博士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年),为太常博士。既而使金,迁著作佐郎。使还,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。二年,从钦宗至金营,金人背约,逼钦宗易服,若水敌不屈残杀,时年三十五。
同寮虽云多,交友未易结。
臭味一小异,肝胆便楚越。
君侯宰相子,风度何翩翩。
四偕计吏贡,春铨复襃然。
一见盖为倾,相逢岂在早。
白发与红颜,论交非草草。
君才若杞梓,真能世其家。
顾我如驽骀,只堪服盐车。
心情过中年,何翅数日恶。
径须酹一樽,勿言鲁酒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