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若水(1093年-1127年),原名若冰,字清卿,洺州曲周县(今河北曲周县)水德堡村人。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,官至吏部侍郎,曾奉旨出使金国。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,怒斥敌酋完颜宗翰,不屈被害。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,谥忠愍。有《李忠愍公集》。徽宗宣和四年(1122年),为元城尉,调平阳府司录,济南府教授,除太学博士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年),为太常博士。既而使金,迁著作佐郎。使还,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。二年,从钦宗至金营,金人背约,逼钦宗易服,若水敌不屈残杀,时年三十五。
江汉之会,中具五民。见异而迁,乃丧厥真。相彼樊山,我行所因。
有閒其壤,问彼居人。方时清明,家自为稷。其薮其浸,其动其植。
孰为使民,有田不穑。亦惟蒲鱼,恃此鲜食。岁运周回,景躔西陆。
帝籍重开,天颜逾穆。耕事将起,毋荒游逐。凡我农官,戒民宜宿。
戒民伊何,美成在久。譬彼射侯,则求其耦。驱率慵堕,转缘南亩。
数耘疾收,在而心手。农亦有书,匪藏金匮。盍耕如莘,盍馌如冀。
桑荫清好,浊醪日至。已勤而食,则无所愧。勿谓此州,远连边鄙。
我疆西北,尽其四履。风雨顺时,日星循轨。屡丰作颂,以致归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