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若水(1093年-1127年),原名若冰,字清卿,洺州曲周县(今河北曲周县)水德堡村人。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,官至吏部侍郎,曾奉旨出使金国。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,怒斥敌酋完颜宗翰,不屈被害。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,谥忠愍。有《李忠愍公集》。徽宗宣和四年(1122年),为元城尉,调平阳府司录,济南府教授,除太学博士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年),为太常博士。既而使金,迁著作佐郎。使还,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。二年,从钦宗至金营,金人背约,逼钦宗易服,若水敌不屈残杀,时年三十五。
我兄昔年二十余,秃骑大宛汗血驹。手谈不爱东山墅,角抵能双西域胡。
自从折节攻经史,老作公车数奇士。十上空瞻光范门,一官久滞长干里。
耻言越甲鸣吴军,奏书自试俱报闻。挂冠神虎动天听,卖剑买犊耕春云。
归来但读神仙传,中夜披衣事修链。子午功成姹女归,庚申守罢尸虫变。
以兹左肘生杨枝,短发萧然时杖藜。乘兴看调支遁马,治生亲养祝翁鸡。
酌兄大斗为兄醉,莫论七十年间事。白日须同我辈长,青云且任儿曹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