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长卿,字元之,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。孝宗乾道二年(一一六六)进士(《吴郡志》卷二八)。淳熙七年(一一八○),为将作监丞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二之六)。十一年,改军器监丞(同上书选举二二之六)。光宗绍熙三年(一一九二),知崇化县(《周文忠集》卷二八(《吉州新贡院记》)。四年,由知吉州迁提点广西刑狱。五年,为广西转运判官(《止斋文集》卷一七《广西提刑胡长卿除广西路转运判官制》)。今录诗三首。
五马江天郡,诸生泪共垂。宴馀明主德,恩在侍臣知。
怅望缄双鲤,龙钟假一枝。玉峰遥寄梦,云海暗伤离。
幢盖全家去,琴书首路随。沧州值康乐,明月向元规。
鹓凤终凌汉,蛟龙会出池。蕙香因曙发,松色肯寒移。
举世瞻风藻,当朝揖羽仪。加餐门下意,溪水绿逶迤。
李侯宝砚刘侯得,上有刺史李元刻。云是天宝八年冬,端州东溪灵卵石。
我语二客此不然,天宝称载不称年。刺史为守州为郡,此独云尔奚所传。
两君卢胡为绝倒,嗟尔于人几为宝。万事售伪必眩真,此固区区无足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