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渔钓有遗逸,天子宠元真。赐之奴仆,得随妫艳下神京。几度苹汀蓼岸,不问金钩无饵,谈笑取冰鳞。珍重主人意,名我曰樵青。肩兰桨,萦桂棹,出波津。凌虚上□□□,□□会群真。卸下绿蓑青笠,付与渔童收管,相与□红尘。归去又□□,同赏洞中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