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公为时生,才真是、禁中颇牧。擎天手、十年犹在,未应藏缩。说项无人堪叹息,瞻韩有意因恢复。用真儒、同建太平功,心相属。
忠与孝,荣和辱。武昌柳,南湖竹。一箪瓢非欠,万钟非足。知命何曾怀喜愠,轻身岂为干名禄。看可汗生缚洗烟尘,机神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