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豫章黄鲁直,既拙又狂痴。
往在江湖南,渔樵乃其师。
腰斧入白云,挥车棹清溪。
虎豹不乱行,鸥鸟相与嬉。
遇人不崖异,顺物无瑕疵。
不知爱故厌,不悔为人欺。
晨朝常漫出,莫夜亦漫归。
漫尉叶公城,漫抚病余黎。
不纂非己事,不趋非吾时。
人骂狂痴拙,鲁直更喜之。
或请陈漫尉,寿尉蒲萄卮。
酒行激懦气,攘袂起哨规。
君子守一官,乌肯苟简为。
奈何如秋葭,信狂风离披。
漫行恐污德,漫止将败机。
漫默买猜谤,漫言来诟讥。
漫尉谢答客,愿客深长思。
漫行无轨躅,漫止无馽鞿。
漫默怨者寡,漫言知者希。
吾生漫叟後,不券与之齐。
於戏独如子,因使目为眉。
强颜不计返,乾坤一醯鸡。
昆仑视糟垤,既化不自知。
悔吝虽万涂,直道甚坦夷。
覆辙索孤竹,奔车求仲尼。
以旌招虞人,贱者不肯尸。
玉润安可涸,日光安可缁。
斯言出系表,当以罔象窥。
赋分有自然,那用时世移。
吾漫诚难改,尽醉不敢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