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明经早登第,文采如凤麟。轩昂轶人群,际遇当昌辰。
手持三尺法,履历皆要津。雅操厉冰雪,冲襟盎阳春。
南京倚注重,北阙恩命新。鸣佩别琐闱,扬鞭出城闉。
眷我久同朝,临分意弥亲。赠行欲有言,缱绻难具陈。
所愿慎刑罚,钦哉服皇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