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出会稽南门,九里有聚落,虽非衣冠区,农圃可共酌。
野实杂甘酸,草具无厚薄。
小童能击筑,一笑相与乐。
徒手出丛花,空中取丸药。
主礼虽可笑,众客亦起酢。
聊持缀宿好,未用嘲淡泊。
穷达则不同,亦践真率约。
予年过八十,故物但城郭。
作诗记清欢,未媿华表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