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去年鼠齧涪翁文,今年火攻少陵诗。
虽云成毁有定数,天意于此可逆知。
我之所嗜何足计,上有先墨颜之姿。
况渠诗本贯忠义,在处神物宜护持。
向来一字且莫补,脱此千百何繇追。
我诗不工空自欺,天意岂欲警戒之。
不然身当贫到骨,俱应蓄此瑰玮词。
又疑风来劝勤读,邂逅俾之遭祸奇。
平生学易未有得,损益二卦须湛思。
诗成书以示我友,不惟自讼仍求规。